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二、招生对象
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三、学 制
全日制三年。在校学习二年,实习一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
发展,能适应当代幼儿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的幼儿教师。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
教育及管理工作。
五、知识与能力要求
(一)知识结构
1.掌握必须的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必备的幼儿教育专业理论。
3.掌握必须的艺体学科的基础知识。
4.具有较流利的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幼儿教育等级标准)。
5.具有计算机基础理论及其应用方面的知识(能用计算机进行文字、表格等操作,
会制作课件)。
6.熟悉《幼儿园操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掌握幼儿园保育、教育及管
理的基本知识。
(二)专业能力构成
1.本专业要求学生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熟练掌握与本专业要求相适应专业技能。
(3)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4)具有学习、吸收和利用国内外有关幼儿保育及管理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方
法的能力。
2.本专业学生技能要求(见附表一)。
六、主要课程及介绍
政治、阅读与写作、幼儿文学、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微机基础、课件制作、
2
普通话、书法、学前儿童卫生与保育、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
儿童游戏、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
1.学前儿童卫生与保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卫生与保育的内容,使学生掌握学前儿童卫生与保育的基础知识和基
本技能,树立现代保育的理念。
2.学前心理学课
讲授幼儿心理学的内容,使学生在掌握幼儿各种心理现象的基本概念和一般规律的
基础上,了解确定幼儿心理的常用方法,提高学生初步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学
前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前教育学课
讲授幼儿教育学基础的内容,使学生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观,掌握从事学前
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教育理论知识分析学前教
育现象,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理论进行学前儿童语言
教学的能力。
5.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理论进行学前儿童科学
教学的能力。
6.学前儿童社会教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理论进行学前儿童社会
教学的能力。
7.学前儿童艺术教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艺术教育
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理论进行学前儿童艺术
教学的能力。
8.学前儿童健康教育课
讲授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健康教育
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运用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理论进行学前儿童健康
教学的能力。
9.学前儿童游戏课
讲授学前儿童游戏的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儿童游戏的基础知识和基
本技能,初步具备科学、有效地组织学前儿童游戏的能力。
七、教学进程安排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总表
八、成绩考核
1.理论课程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考试考查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过程考核占 40%;
期末考试占 60%;考试科目的期末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采用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
试。考查科目的期末考试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一般安排在统考前一周。
2.专业技能课程考核采用过程考核和期末统考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和期末统考
各占 50%,过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完成,期末统考由教研室统一安排评委,逐人考试。
3.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采用考查方式。
4.毕业论文采用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并写出评语。
5.成绩考试或考查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
九、保障措施
(一)师资配置
在职教师职称大多为中高职以上,另外聘有多名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家教师。
(二)实训条件
学校具备琴房、排练厅、音乐厅、小剧场等实训场所。
十、毕业要求
符合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其他教学环
节,修满本专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准予毕业。